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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”活动的通知
2024-10-08 16:47  

校属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,切实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,教育引导各单位更好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。按照《关于组织做好每月25日“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”相关活动的通知》(教安全函〔2024〕537号)要求,结合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》(豫财院〔2024〕122号)和“开学安全第一课”、119消防宣传月等工作,决定在全校开展“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”活动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大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。通过建立专栏、专题、视频展播专区等,面向师生宣传火灾案例,科普消防安全知识,通过发放消防宣传单、播放警示片、张贴海报等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。

学校联合河南省消防协会义务消防科普宣传服务队,配合各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,分析起火原因、灾害成因,面对面讲授火灾防范知识、火场避险要点,以案说法、以案说责,警示主体责任落实。

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人员密集场所、“九小”场所、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三类35部火灾案例警示片(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TbowZ7um7Vugm6jfwLEoDA;提取码:1234)。

二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实训演练。各单位每月25日前集中组织师生员工,根据本单位安全工作规律和岗位特点,通过现场实操、模拟操作、应急避险、联合演习等形式开展演练活动,保证师生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序迅速安全疏散,真正掌握逃生避震避险方法,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和校内应急避难场所,提高逃生自救互助能力。

三、排查治理突出火灾隐患。学校将组织检查组,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隐患风险点排查整治行动,聚焦违规留宿住人、违规动火用电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风险隐患,每月25日对火灾隐患突出、久拖不改的单位和场所,督办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。

四、活动时间及要求。活动时间从10月份开始常态化开展,各单位要加大对“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”的宣传力度,切实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、培训演练、隐患曝光活动,使“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”制度深入人心,形成习惯。各单位于12月26日将开展活动的情况(附件: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消防培训、演练签到和记录表)及时上报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。联系人:沈敏,电话:18538772900,电子邮箱:bwc@hafu.edu.cn。

五、本学期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计划

序号

时间安排

1.10月8日-10月25日

党群机构、行政部门、直属单位、财政税务学院、金融学院、会计学院、艺术设计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统计与数学学院

2.11月1日-11月25日

旅游管理学院、环境经济学院、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、音乐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教育科学学院、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

3.12月1日-12月25日

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、软件学院、工程经济学院、文化与传播学院、法学院、经济与贸易学院

各单位培训演练具体安排可与河南省消防协会宣传服务队(钱淑薪:18137882797(微信同号))对接,培训要求师生员工全员参加培训及演练,培训演练时做好签到和拍照留档工作。

附件: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消防培训、演练签到表

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消防培训、演练记录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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